保险公司快获准卖基金了


  • 来源:扬子晚报
  • 时间: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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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新闻

    昨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味着传闻已久的保险公司卖基金渐行渐近。意见稿书面反馈截止时间为2月1日。

    记者看到,意见稿共6章27条。对保险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提出9项条件,其中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持续从事保险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年连续盈利;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等等。另外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若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所要求条件众多。

    对保险机构销售人员销售基金的资质,意见稿条件包括:符合保监会关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最近1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在保险机构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基金销售从业资质等。

    意见稿在11条规定:“保险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基金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

    意见稿提出,“保险机构销售基金时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禁止保险机构或者销售人员接受基金投资人用于基金投资的现金。”据了解,此前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已实行非现金方式。意见稿还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不得向基金投资人收取额外费用;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

    保险公司将可以销售基金了,基民对此新选择怎么看?南京刘女士自2007年开始投资基金,前后资金额达到数十万元。对此新方式,她认为多个选择是好事,毕竟保险公司网点较多。但另一方面,她对保险从业人员的销售业务素质有些犹豫,打算观望一下。另外她个人表示,已习惯了通过银行买基金,因为通过网银操作比较方便。但通过保险公司却是以转账方式,或许尚有不便。

    另有基金第三方人士指出,基金销售业务与保险机构现有业务差别较大,因此保险公司销售基金刚开闸后的难点或许在于:保险从业人员如何短时间内“吃透”不同基金的特色,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这不是简单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就可以的。”

    不过,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保险业现有的庞大的销售队伍是代销基金的最大优势。并且,近年来保险代理人综合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他们在与高端客户沟通过程中发现,不少客户除了投保,也有对其它金融产品的配置需求。一些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也提出,开闸后短期或存现实难题,但引入新渠道会对基金业带来利好。

    据了解,目前基金销售主要依靠银行、自销及券商三大销售渠道。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显示,2011年开放式基金销售总额中,银行渠道占比达60%,自销占比31%,券商占比9%,而银行收取的高渠道佣金一定程度上钳制了基金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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