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新规将从今年7月1日实施。昨日,记者从安徽省保监局获悉,我省不会“一刀切”,将通过摸底调研,研究制订符合市场实际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分类管理方案。
未到期的资格证书依然有效
一直以来,由于保险销售行业的低门槛和监管不力,行业营销员整体素质不高,饱受外界诟病,同时也给行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7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职业管理、管理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都做出详细规定。其中,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
“这不意味着搞"一刀切",在实施中,为了保证新旧政策的衔接和照顾各地的实际情况,会暂时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安徽省保监局中介处副调研员孟灯旺告诉记者,《办法》实施前颁发的、未到有效期的资格证书依然有效;此外,区分从业区域、销售险种等因素,将适时调整学历要求,实行差别化政策。
大病保险招标采购方案已提交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5市试点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目前,五市均已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其中合肥、芜湖、六安已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同时,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还印发了《安徽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3版)》,并制定了《安徽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招标采购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提交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届时将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今年11个试点县的大病保险工作。届时,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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