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将别2.5%时代 寿险业并购重组或由此开启


  • 来源:财新网
  • 时间:2013-05-16
  • 人气:266
  • 分类:行业新闻

    寿险行业推演根本性的定价改革——调整2.5%的预定利率。中小公司倾向于支持,而大公司则更多反对。

    3月底,早春的北京依然寒冷,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八家寿险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裁齐聚保监会,他们所代表的加总市场份额超过80%。两周前,保监会刚征求完各人身保险公司对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改革的意见。赶在清明节小假日之前,保监会召集部分保险公司老总召开座谈会继续讨论此事。

    座谈会上,这八家公司的老总要回答三个问题:是否同意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如果同意改革,希望分步实现费率市场化还是全面放开?希望现在实施还是将来实施?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为惟一一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光大永明董事长解植春回忆说,在不到两个小时的座谈会上,参会的公司老总均发言表示支持寿险费率改革的大方向,认为这是大势所趋。但实际上,分歧依然存在。

    寿险费率改革的目标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开现行的预定利率,通俗说就是保险公司给消费者的回报率。1999年6月,国内的寿险预定利率上限被设在2.5%的水平,为高利率保单给中国寿险业造成的巨大“利差损”创伤止血,而其后的改制、引资、上市,才让主要的寿险公司恢复元气。

    2.5%的预定利率就此延续了14个年头。虽然分红、万能等寿险产品被引入市场,提高了行业对消费者的整体回报水平,但随着中国整体金融环境的不断演化,业界对2.5%预定利率的看法也开始发生变化。

    尤其是近两年,寿险业保费增长乏力、投资回报不佳。行业经营者、监管者,为了寻找化解困局的方法,从营销体制、投资渠道等方面展开探索——虽殚精竭虑,但收效不彰。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行业再度审视和推演寿险定价的根本性改革——调整2.5%的预定利率。

    4月下旬,保监会又召集各寿险公司精算负责人对方案发表意见,会议讨论内容不再止于传统寿险产品,对分红险的预定利率调整的精算技术细节也有所涉及。

    会后,市场上遂传出“传统产品和分红险产品定价利率上限均上调至3.5%,3.5%以上报保监会审批”的说法。业内预计整体方案最快5月出台,7月开始实施。但方案还需保监会主席办公会最后审批。

博弈进行时

    今年3月7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征求对《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及具体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意见的函,提出为加快人身保险产品改革创新,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监会准备进行费率改革。

     这标志着本轮推动寿险费率改革的尝试进入了最关键时期。

    及至4月24日,彭博通讯社的一篇报道,明确指出寿险费率改革最快将于5月初推出,寿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广大参与者,才意识到变革恐怕已在朝夕之间。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方案是,寿险费率改革试点实施主要适用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以及与特定资产项目挂钩的专项保险产品,这两种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或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均可由保险公司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在3.5%以上的,需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在使用前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项目挂钩专项保险产品费率水平突破原费率监管规定的试点产品,亦需报会审批。

    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代表保险公司给保单持有者的回报水平,其实质是寿险经营者因占用了客户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客户的回报。通常预定利率与产品定价成反比,预定利率越高,保险产品价格就越便宜。

    相应的,对传统险的评估利率加以限制,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预定利率,并不得超过法定最高评估利率,后者现阶段定为3.5%。

    保险公司按照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计提责任准备金,按照自2010年1月1日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准备金评估利率与投资回报率预期相关,评估利率越高,准备金计提越少,留存利润越多。

    “按照《征求意见稿》,对预定利率的放开还是仅限于传统险,不包括分红险及万能险。”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非银行金融首席分析师邵子钦说。但此后,多名业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仍在做一些调整,其中包括可能将分红险也纳入预定利率放开的范畴之内。

    保监会寿险部的相关人士回答财新记者询问时表示,寿险费率改革议题宏大,监管部门还需要时间。费率改革方案在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有所调整,保监会正在继续讨论研究,一旦成形即刻对外宣布。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高层分析,这一轮寿险费率改革,得到的支持程度超乎以往,但因为改革政策牵一发动全身,准备金计提、可能发生的退保潮价格战,会冲击现有市场格局,这些都是市场参与者要考虑的问题。

    据了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市场份额较低的保险公司,对改革的支持程度较高,有的甚至希望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场份额排名靠前的公司,则顾虑较多。

    “自保监会成立以来,寿险行业就是在预定利率2.5%的制度下发展。夸张点说,对监管者和从业者来讲,预定利率改革的意义都不亚于1988年的价格闯关,”一位大型保险公司的高层这样说,“当然,相比业界,保监会领导要承受的压力更大。博弈一定会到最后一刻,不见到公文,就不知道最终结果如何。”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7月,保监会曾经就寿险费率改革征求意见,彼时资本市场反应极为激烈。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等上市公司的股价一星期内下跌10%。

    此番征求意见,资本市场反应平静。财新记者就此询问一位买方分析师,他表示,改革会对股价有何影响大家心里有数,但政策的内容和时点尚不能最终明确,这才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监管共识前所未有

    寿险费率改革试点的推动者之一,是保监会主管寿险的主席助理黄洪。

    黄洪53岁,曾任广东保监局局长,2012年10月黄洪就任保监会主席助理并分管寿险。履任才半年,黄洪已经在各种场合多次提及寿险费率改革,希望能通过降价让利于民,并借此扭转寿险业增长乏力的态势。

    在2013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身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黄洪指出,当前人身保险业发展进入了最困难的时期,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关键在于改革创新。

    黄洪同时强调,人身保险业改革的内外部条件已经具备,应尽早启动各项改革措施,包括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保监会的另一位领导,分管资金运用监管的副主席陈文辉,今年3月也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上表示:“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除了个别上市公司,几乎是全行业大规模的净利亏损,”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说,“虽然寿险行业仰仗规模效应,一般成立前五年至七年都是亏损,但很多成立时间超过这个期限的保险公司这两年也难逃亏损的境遇。”

    六家已上市保险公司虽然保持盈利,但利润增速连年下降。2012年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进一步扩大,尤其是以寿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如中国人寿继2011年净利下滑45%后,2012年净利再下降39.7%,新华保险2011年净利润同比上升24.5%,而2012年净利仅增4.8%。

    更有甚者,寿险公司最为看重的保费增速放缓明显。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年初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2年保险业保费收入1.55万亿元,同比增长8%,业务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与近20年来超20%的平均增速形成了明显反差;其中寿险业务保费收入8908亿元,同比仅增长2.4%。

    这一切都显示,在其他金融同业快速发展时,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已经全面落后于人。

    “2013年可能是保险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项俊波说。2012年项俊波刚刚履新保监会,对于56岁的他而言,这一切与曾工作的银行业形成鲜明的对比。项俊波曾经担任农业银行的董事长,截至2012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规模为7.35万亿元,而农业银行一家的资产总额就达到13.24万亿元。

    “项俊波很在意保险业的形象。这么多年哭着喊着地让人买保险,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保险定价太高,在回报率方面无法与其他金融产品竞争。光谈保险的保障功能,在中国的金融大环境下是行不通的。我看黄洪提到的让利于民,与项俊波对保险业形象的关注有极大的契合,而寿险费率改革,说白了就是提高回报率,给保险产品降价,也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办法。”一位寿险公司的老总如是说。

    在业界人士看来,项俊波此前的各种表态,“只是揭露黑暗面,还没有注入正能量”。寿险业连年受困,业界使出浑身解数仍无从转圜。而在偿付能力、定价政策等监管当局的政策工具中,可以短期释放生产力的就是寿险费率改革。在十八大之后向改革要红利的气氛中,保监会领导层的共识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利益与分歧

    任何改革总要触动行业的既有格局。若实施费率改革,保险公司将获得通过价格竞争争取客户的机会,现有市场份额越大,受到的冲击也就越大。

    朱铭来分析,大公司的产品和销售渠道在市场上已经拥有稳定的规模,而寿险业是个依赖规模效应的行业,实行费率改革之后,预定利率提升,同时价格水平下降,不少中小型保险公司会以价格优势抢拼大公司稳定的市场份额,影响其收益成本比。

    因此很容易理解,历次费率改革征求意见,中小公司倾向于支持,而大公司更多反对。

    中国人寿在寿险行业占有绝对的规模优势,其市场份额常年稳居第一。根据保监会对2012年寿险保费的统计,中国人寿市场份额占比为32.41%,第二名为平安保险为12.93%,新华保险的市场份额为9.81%。

    中国人寿董事长杨明生在2012年业绩发布会上曾表态称,虽然利率和费率的市场化是必然趋势,“但目前银行的利率都还没有市场化,还在稳步推进,保险业也不能过快推行”。

    在这次征求意见时,中国人寿总裁万峰参加座谈会时表示,支持费率改革的大方向,但在细节上和推进节奏上需要更多探讨。

    很多大型保险公司的高层对财新记者表示,认同中国人寿的表态,毕竟基本的定价政策调整,会形成对全行业的冲击。

    虽然现在很多公司的分红险回报率也能达到3.5%,但这与预定利率的承诺回报有极大的差别。“任何保证回报的承诺,都要有额外的资源来支持,”一位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这样说,“任何锁定都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短期不爆发,也可能在十年二十年之后爆发。”

    前有保险公司老总的集中表态,后有总精算师被保监会召集研讨了传统险种和分红险预定利率改革的技术问题,市场上对寿险费率改革进程加速和范围扩大化的预期不断升温。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在表态阶段对改革大方向的支持,与向保监会不断陈情做工作并不矛盾,“总精算师们并不能代表老总来拍板,这种政策博弈一定会进行到最后一刻”。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市场份额较大的保险公司中,人保寿险对此次改革试点最为积极。在中小型保险公司中,费率改革的支持率更高。

    “小型保险公司有一种想放手一搏的求战心态,”朱铭来说,“当前的保险业状况,不少小型保险公司也难逃退出市场的厄运,这时它还可以说是由于受了各种限制,狮子掉进井,有劲没处使。但费率改革之后再被淘汰,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前行之风险

    《征求意见稿》是了解保监会此次改革底线的一个很好的窗口。保监会预计通过四个步骤来逐步推进费率改革,先试点、再扩大、后全面实施。

    第一阶段,开展部分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第二阶段,配合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项目开展区域性试点。第三阶段,综合评估市场反应和风险情况适时开展公司层面试点。最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费率管制的全面放开。

    寻求变革的意愿前所未有的强烈,虽然监管层对整体改革的推进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态度,但在寿险费率改革推进之后,寿险行业将要面对的是全方位的挑战和冲击。

    在销售端,首要是评估价格战或退保潮的可能性。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改革方案,费率改革对传统险的成本影响虽较为明显,但整个保险行业新单销售中传统险仅占5%左右,预计来自传统险的新业务价值(NBV)贡献约10%。多数分析师认为,定价利率放开对上市保险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不大。

    东方证券分析师金麟认为,传统险价格下降,单个产品边际利润率有所下降,但同时销售量会有所上升,因此新业务价值总量不一定下降。但短期谨慎看待“以量补价”,“因为价格因素并非是影响传统险销售的核心原因”。

    多位分析师均指出,降价政策对传统寿险保单销售的促进作用应该更为明显,而对分红等理财型产品的销售拉动较为有限。但无论如何,寿险费率改革一旦推出,可以形成事件性的销售契机,有助于传统型产品的普及和渗透。

    银行存款利率浮动改革之后,银行业的反应是,大型银行稳住定价水平,中小型银行则用尽上浮空间。

    寿险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启动费率改革,政策的展开和效果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观察,毕竟寿险公司的负债期限很长,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可能先维持较为保守的定价政策,观望之后再做应对。

    国信证券分析师邵子钦指出,费率改革不仅影响新单销售,还要影响退保率及续单的数量。比如定价利率市场化可能引发存量传统险客户退保。

    虽然退保有一定的退保成本,但保单持有人只需算一算总账,便可做出是否退保的决策。近几年刚刚售出的保单可能遭遇较大退保冲击。

    在投资端,连续数年低于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险资平均收益率也让人分外担心。

    一家大型寿险资管公司的人员分析,如果提高预定利率,投资压力必然会转移到投资端。首先可以做的是将原来非常严格的债券投资标准降低一些,多配置一些较高收益的债券,另外还要加大对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资产的配置力度。

    “大公司的投资渠道都已经放开,但绝大多数中小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仍然受限,预定利率提高,保单利润下降,小型保险公司的投资压力更大。”一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说。

保险业大考

    寿险费率调整,对整个保险业来说都是一次大考。14年过去了,但很多保险业者对当年利差损的惨状记忆犹新。

    1995年以前,保险行业的费率监管制度尚未建立,产品由保险公司自由定价。为抢占保费规模,国寿、平安、太保等公司销售了大量的高利率保单。

    当时保险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政府及金融债券,后被允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寿险收益率始终与银行利率捆绑。

    1999年之前央行连续八次降息,各大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达不到保单资金成本的要求,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终于在1999年6月10日央行又一次降息当天,保监会下发

    《紧急通知》,规定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不超过年复利2.5%的上限。2000年至2004年间,保险业整体投资回报仅为3%左右,但由于预定利率只有2.5%,寿险公司并没有新的利差损形成。

    正因如此,预定利率2.5%被一些保险业者视为行业的保护伞,但非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也给寿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困扰。

    2008年之前,中国经济迎来一轮加息周期,便出现了预定利率太低影响寿险销售之说。而如今虽然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不高,但由于影子银行等利率市场化工具,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飙涨,寿险产品在营销与投资的双重压力下,在新一轮财富管理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而今放开预定利率,会不会令寿险业重蹈1999年的覆辙?

    根据2008年保监会在天津推行补充养老险费率改革的经验,为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偿付能力不足问题,保监会通过对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的监管来控制风险。

    评估利率是计算法定责任准备金的依据。如预定利率高于评估利率,则表示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率不能满足法定责任准备金提取的相关标准,由此形成的财务缺口,需要保险公司用自有资本承担,销售越多、财务压力越大,而且压力会集中体现在保单前期。

    3.5%的评估利率,是保监会根据不同期限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得出。而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3.5%再次成为评估利率的基准。

    此外,保险公司能否化解投资压力并控制风险,也是此次改革的看点。

    多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要顺利推行寿险费率改革,首先要解决保险业的生存问题,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保监会密集出台一系列保险投资新政,放开了保险资金能投资的品种和市场,简化或取消审批程序。

    行业整体风险之外,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保险业者关注的问题。

    华创证券分析师高利指出:“一些不能很好地权衡负债成本和资产风险偏好的公司可能最终走向破产,其中不乏一些大型公司。寿险行业的并购重组可能也由此开启,相应的市场退出机制建设也必须跟上。”


[上一篇] 保险电销终获专门监管

[下一篇] 险企“科技”课:移动互联从车险理赔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