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安在线开业批复无疑是最受保险业广泛关注的焦点。这家“网络科技味”浓厚的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可谓集“三马”宠爱于一身,有着阿里巴巴的数据平台、中国平安的保险技术和腾讯控股的客户群体。
在“宽带经济”、“信息消费”等国家战略性基础设施和加快产业升级的政策相继出台之时,在互联网消费环境日趋成熟和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的背景下,互联网保险可否不负众望,为蹒跚前进的保险业注入新能量,带来新动力?
渠道变迁尚不足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50余家保险公司依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O2O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我国保险在线保费收入达到40亿元,同比增幅高达123.8%,而总保费收入占比还不足0.3%。
对于互联网保险虽然发展迅速,但规模、影响和发展势头远不及期望的原因,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单鹏分析指出:“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以车险、理财型保险和意健险为主打产品,与传统渠道产品并无价格和本质区别,至于所谓的‘中秋赏月险’、‘爱情险’和‘单身险’都只是吸引眼球的噱头,无法成为真正的产品形态。”
事实上,互联网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发达保险市场上车险保费收入的30%、寿险保费收入的近10%都来自互联网。
“互联网保险不仅仅是销售渠道的变迁,更是依照互联网的规则与习惯,改变保险现有的产品、运营与服务模式。”单鹏直言称:“不是仅仅把传统保险产品移植到网上,而是重新构造股东、客户、企业、网络平台以及关联各方的价值体系和运作逻辑。不仅要搭建O2O、B2C的保险营销架构,更要探索C2B客户需求定制服务,甚至未来可能形成基于互联网的保险互助机制。”
而据众安在线相关负责人所说,该公司与只是通过互联网销售既有的保险产品不同,是通过产品创新为互联网的经营者和参与者提供一系列整体解决方案,来化解和管理互联网经济的各种风险,为互联网行业的顺畅、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保障和服务。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有望正式开启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新篇章。
个性产品需求大
众安在线单一最大股东———阿里巴巴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对于保险有很多想法,然而很多险种虽然前景广阔,但在前期要承担很大的成本和风险,因而很少有保险公司愿意做。”
互联网市场对个性化保险产品有着巨大的需求。正因如此,众安在线所肩负的任务重大,具体看来主要是从事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虽然这些险种很难做大保费规模,国内专注于这些险种的保险公司也并不多,但是这些险种的确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很高利润。
目前,一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开始根据消费者和自身需求,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个性化的互联网保险产品。
淘宝的“退货运费险”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该险种由华泰保险承保,在买家选择“需要退货”的状态下,“退款成功”后保险公司对退货邮费进行赔付。目前卖家版已经有超过10万个卖家加入,卖家版则有超过5000万个买家正在使用。
此外,淘宝还推出了“淘车保”,在消费者购买机油、机滤、轮胎等汽配后,提供就近安装服务和90天高额安装质量保险;太保产险承保的“淘保宝”则提供了3c数码类商品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一年期全国保修服务、一年意外保修服务);“货到付款拒签险”为当商品被拒签后,承诺双倍运费赔付给卖家的保险产品,目前已有超过13万个货到付款卖家加入;平安产险、太保产险承保的“家纺质量保证保险”,则为淘宝购买的家纺提供进行质量鉴定的服务,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风险。
同时,苏宁易购“服务商保险”也开始上线,是由太保产险承保,目前有“物流仓储企业责任保险———装卸队人伤责任”、“物流运输企业责任保险———人伤责任”、“电器安装维修企业责任保险”三种。
发展过程不失艰难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
“未来任何生意都要被互联网解构,只不过互联网对保险的解构可能是个比较艰难的过程,难过银行、基金,甚至信托。”和讯网总编辑王炜表示。
明亚保险经纪董事长杨臣认为,互联网和保险的结合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把互联网单纯地作为营销渠道;第二个阶段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产品、运营及服务等改变;第三个阶段类似C2B,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定制保险服务;第四个阶段是所谓脱媒,不需要保险公司,形成基于互联网的保险互助机制。
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名誉院长王稳则提到要先完善互联网保险的四个支柱。
第一是移动支付。今年6月份,我国互联网数据中心的统计显示,国内使用手机在线支付的网民将近1亿,保险公司要将产品销售给这些人,需要建设适应的收费系统;第二是大数据。大数据是互联网时代保险行业的重要发展支柱之一,目前国际上领先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应用大数据,我国保险公司也要加快步伐跟上;第三是虚拟货币。现在比特币在一些国家已经成为了合法的交易货币,这也给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定价、销售带来了需要解决的新难题;第四是互联网带来的超级体验。在互联网上人们追求更多的体验,保险公司应提供让客户充分享受这些体验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单鹏还强调,要尽早建立一整套互联网风险防控体系。互联网与保险的跨界组合,改变了传统商业保险的风险特征,增加了风险管控环节的复杂性和难度。因此,应尽快出台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完善互联网保险服务体系,就产品宣传释义、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和身份认证出台技术标准。围绕网络交易安全、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建立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的网络监控中心,探索成立“12378”互联网客户权益保护中心,逐步完善基于互联网的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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