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光险:保险产品的营销标本


  • 来源:商界
  • 时间: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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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新闻 业界动态

    初看脱光险的新闻,摸不清头脑。听宣传,这貌似真的是以“脱光”为责任的保险。首先想,它是以什么条款承保的。无论寿险财险,监管规定的保险产品类型就那么几个,怎么可能会出现一个以“脱光”为责任的产品。—总不可能销售没有经过报备的产品吧。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有严格的规定,保险公司既不可能销售未经报备的产品,也不可能以给予高额赠品为手段销售产品,这个产品貌似不大合常理啊。

    我又细看了下,看到土豪款套餐中的4999元蜜月游时,我灵光一现:4999。然后感叹:好高超的营销术。

    此前有人问:这款产品怎么做精算。历史数据怎么获取。完全无法预估未来的情况嘛,完全就是赚眼球的忽悠嘛。我的看法是:这款产品根本不必另做精算,靠谱得很,也不是赚眼球的忽悠。

    如果用移花接木来形容这场营销秀,可谓再切实不过了。事实上,这就是一款经过包装的普通意外险产品,保险期间分为1个月、3个月和12月,保额也相应不等。其他呢。那些“脱光”的成分呢。

    抽丝剥茧看一下。仍以“大土豪”版为例,平安网上商城显示,该款产品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两个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为12个月。在4999元蜜月游及某婚恋网站一年会员服务处,明晃晃的写明“送”。什么是买的、什么是送的,一目了然。如果这样剥开来看,你还会认为,它与脱光有关吗。

    可能你会说:有啊,当然有啊。它说的是,如果在2014年11月1日至11日成功脱光,就会怎样怎样。

    是啊,就会怎样怎样呢。仔细看—是会送“蜜月礼金”。

    可能有人还是没有明白,蜜月礼金怎么了。简而言之,蜜月礼金不是保险责任,只是商家告诉你,如果你买了这款保险产品,且你于2014年11月1 日至11日结婚,那我就送给你一份蜜月游。好比说,如果你买了这口锅,且于明年1月1日学会了潜水,那我就送你水下写真照一套。

    文字上是有点绕。为了有助理解,我模拟一下此款产品组合其他版本的销售话术。

    普通版应该是这样的:光棍节大促销!买意外险,保一年,保额66万,还送价值4999元超值旅游及349元的XX婚恋网会员服务。保费仅1111元。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文艺版好像可以这样: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又到这个伤感的节日,单身的你,怎么办呢。不如给自己一个期盼吧。在还没有可以让你靠的肩膀时,给自己一份安全的保障。只需1111元,未来的一年,让自己安心,也有一份暖暖的期望……

    怎么样。是不是都没有“脱光险”的冲击效果。之前,“脱光险”被看作是搏眼球、保险公司趁机拿客户详细资料的一种手段。准确地说,只对了一半, 还有合作的婚恋网站呢,它的受益可能远大于平安,活动对它的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极大的拉动作用,更何况每卖出一份脱光险,网站可以获得详细的客户资料,比起大手笔的赞助,这点儿投入就显得以小搏大了。

    这也绝非赔本赚吆喝的噱头。宣传免费、保费照收,怎么看都是好事儿。依据保险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不得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这么大张旗鼓的宣传,谨慎猜测,奖品应该是合作方婚恋网站提供。当然,也不会全部无偿,自古“羊毛出在羊身上”。营销活动做到此种程度,堪称标本。

    可能有人认为这是“鸡鸣狗盗”的手段。我倒觉得,在竞争激烈、各种营销手段令人眼花缭乱的现实下,别出心裁的陈年体、凡客体皆引领过一阵时尚, 保险被引以适当的包装,又有何不可。也可能会有疑问认为,这样能把责任讲清楚吗。消费者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我猜,这也是本次方案中最长的保险期间也就是12个月的原因吧。

    其实就消费者来说,只要卖家届时兑现销售时的承诺,那无论卖家是用此话术还是用彼术,都是变戏法而已,消费者并不吃亏。本来这带有黑色自嘲意味的节日,经过电商的发扬光大,成了充满“抢”劲、喜气洋洋的购物节,再加这么一点乐子,也无所谓。即便保险卖不出去多少,脱光险也是一个说道。赚热闹了也好。脱光险,信了,你就热闹了。

    对了,如果有人要问:开篇那4999元的“灵光”是怎么回事。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奖销售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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