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深化改革谱新篇


  • 来源:中国保险报
  • 时间: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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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新闻

    1月21日,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首次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备受保险业内外关注。

    关注点之一是会议如何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2013年初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基于对当时形势的判断提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既要善于“底线思维”,又要坚定做好保险监管工作的信心。

    回首2013年保险业发展脉络,市场化改革思维和取向贯穿全年。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定价机制改革、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等诸多保险改革举措表明,监管与市场的关系继续发生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不断向外界传递出项俊波就任中国保监会主席以来明确的监管思路,这就是“监管退后、市场向前”。

    关注点之二是会议如何规划2014年的保险监管工作和行业改革。基本的判断是,2014年,保监会仍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市场化改革,也就是说,保险业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

    回眸历史,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停办了20年的国内商业保险业务随后于1980年得以恢复,国家在治理体系中开始使用商业保险;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充分肯定了保险在市场化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保险的作用势必更为充分地发挥出来。更深层次的逻辑在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保险作为一种惠民利民的市场化手段,应该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2014年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增加。比如在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方面:在寿险领域,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需要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费率市场化的范围;在产险领域,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亟待深化,急需建立市场化导向的车险产品定价机制。再如保险资金运用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包括扎实推进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改革,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多选择权,等等。业界期待2014年上述改革能有明显突破和进展。

    关注点之三是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保险如何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在推动保险业自身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还要“跳出保险看保险”。业界期待这次会议对拓展保险服务领域作出更为清晰的界定。客观地讲,经过多年发展,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联系日趋紧密,渗透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很多保险需求仍然有待满足,保险覆盖面不宽的问题依然存在。拓展保险服务领域,应该重点在五大体系中发挥作用——真正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和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巨灾保险已在地方层面破题开局——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巨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未来应该进一步摸清行业在巨灾方面的历史赔付情况,评估巨灾风险承受能力,研究制订我国巨灾保险具体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农业保险发展成绩显著,但同时,农业保险的规范发展也应被放在重要位置。值得期待的还有与个人密切相关的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等改革将形成突破。

    勿忘风险。2014年仍然是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防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风险包括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运用风险以及中介市场风险等。

    2014年值得期待,保险业深化改革将谱新篇。改革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全面深化改革尤其需要更大的勇气、魄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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