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银行霸王行为:客户关系被扭曲


  • 来源:网易财经
  • 时间: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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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新闻 忠诚

    近日,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欠款信用卡用户追债。银行这种让人大跌眼镜的行为,被认为再次印证了它一贯的霸王作风。细数银行的霸王行为,能数出来一大箩筐,从怨声载道的各种乱收费,到“ATM机吞吐间,银行变脸”,再到信用卡全额罚息,林林总总,数不胜数。

    本应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民事主体关系的银行与储户,曾几何时,被现实一一扭曲,俨然成了大象与蚂蚁之争。中国的银行能够有今天的强势地位,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除了法律规章存在对银行功能界定的错位之外,垄断也是银行强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垄断逐渐被打破,市场竞争愈激烈的环境中,赢得客户就是赢得市场。现在,或许是中国银行与储户重构关系的时候了。

    10月29日,南京多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南京银行在内,在“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现场,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信用卡欠款用户追债。

    银行竟然雇佣催债公司来向市民追债?

    “真是霸气外露啊。”消息一出,网民愕然,舆论哗然。

    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影视上,讨债总会向逼债演变,在催债公司那些惯用的手法中,电话骚扰、出言威胁、贴身纠缠、恶语相向、贴条上门,大多都是无所不用其极。形象一点来说,讨债公司很容易让人将其与“黑社会”联系起来。

    身为国家信用机构的银行,竟然找催债公司来讨债,也就必然要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如此种种,让本来拥有合规催债权的银行自毁长城。

    业内人士称,银行与讨债公司合作或出于无奈之举,但这种方式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银行却难以控制,而银行业本身不计后果的发展方式,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有评论指出,这一切本是银行自酿的苦果。银行盲目扩张和缺乏风险控制,滥发信用卡,导致信用卡逾期未偿还率提高。“是银行把自己逼到和‘黑社会’联手的地步。”

     然而,银行并不甘就此吞下自酿的苦果,由此,便有了雇佣催债公司来向客户追债的怪诞一幕。

    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服务机构,与客户本应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民事关系主体,口头上,银行也把储户当作上帝,但现实中,银行却往往扮演霸王角色,各种霸王条款让人深恶痛绝。

    从怨声载道的各种乱收费,到“ATM机吞吐间,银行变脸”,再到信用卡全额罚息,曾几何时,银行与储户间本应有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已经被现实一一扭曲。

    而对银行“很失望”的大多数网友,每每在事发时,都只能围观,或者口诛笔伐一下。面对银行与储户间的关系应该重建这个大命题,几乎不抱什么希望。

    但银行与储户之间,这种被司法机关、业内人士喻为大象与蚂蚁之争的乱象,或者是时候整理了。

    银行卡被盗刷 银行概不负责

    江苏南京多家银行雇佣催债公司向市民讨债之事还在热议之中,浙江宁波市民杨先生的遭遇,又引来媒体关注。

    据杨先生介绍,5年前,他的一张银行卡莫名产生了5分钱欠款,如今超限费、滞纳金、利息已经滚到了694.96元,他则被列入了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顾客名单。

    “再没钱的人,也不会穷到去欠银行这点钱啊。”杨先生说,这是一张“睡眠”工资卡。5年前,他在宁波北仑一家公司上班时,公司集体办理了这张贷记卡,没有透支功能。2007年1月19日,公司打入一笔工资后,就给员工换了工资卡。到2007年9月,杨先生把贷记卡里的钱都取出后,就再也没用过这张卡。

    那么,一张弃用的信用额度为零的贷记卡,缘何会出现5分钱的欠款?对于这个疑问,相关银行工作人员给出可能是“超额取款、查询收费”等说法,均被认为不靠谱。

    事实上,这种不靠谱的事情并不只发生在杨先生身上。

    家住广州广园西路的戴小姐,并没有开通网上银行,但今年9月6日,她却收到短信提示,她的账户网银转出金额33500元,当前余额89.12元。

    感到莫名其妙的戴小姐,到附近的银行查询余额,确认只剩下89.12元之后,便赶紧去派出所报案,并到开户的支行查询。

    看到杨先生和戴小姐的遭遇,北京市民朱先生无奈地耸耸肩,笑了。

    朱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银行卡和存折还在手中,账户上的钱却丢了,这样的遭遇,早在2005年甚至更早之前,就有许多银行储户遇到过。而他自己和冯女士等4人所遭遇的被盗案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002年,朱先生、冯女士等4人所在的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西城支行为员工统一办理了以“103”开头的非银联标识的金穗借记卡作为工资卡。

    2005年,朱先生去银行取钱,意外发现借记卡里只剩下93.85元,其余的近15万元都不翼而飞。而同时,冯女士等其余3位同事的存款也都无端少了,账户里的余额都不足100元。

    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后,通过调查获知,此前有一名男子戴着眼镜、口罩和帽子多次在ATM机上取款。其中,朱先生卡里的近15万元被该男子分94次取走。经侦查,公安机关排除了朱先生等4人及与其有关系的人取款的可能。

    其后,朱先生等4人多次找农行西城支行协商,要求该行支付被盗取的存款。然而,农行西城支行认为,存款被按照操作程序取走,借记卡由朱先生等人保存,因此,可能是朱先生等人不小心泄露密码所致,与该行没有关系,遂拒绝了朱先生等人的要求。

    协商无果。无奈下,朱先生等人以农行西城支行为被告,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汪旭律师指出,当事人在农行西城支行办理了金穗借记卡后,原、被告双方就已经建立起储蓄合同关系,被告应当依约向原告支付存款。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存款无端丢失,被告应当依法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所幸,一审法院支持了几位原告的主张。然而,农行西城支行不服,很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3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

    “我们赢了官司,银行把钱赔给我们了。”说起多年之前的事情,朱先生表示许多细节早都忘记了,但一想到结果还是让他感到兴奋。朱先生并没有因此怀疑银行的信用体系,“银行也没有办法,社会就是这样”。

    近年来,大量账户风险导致的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例频频发生,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盗刷行为均发生在储户开户银行的异地和境外,中国最大的几家银行工、农、中、建、交行都发生过银行卡被盗刷的事件。

    银行卡被盗刷后,银行不给储户还钱,遂迫使或主动要求储户到法院起诉银行。诉讼以后,有的储户能赢,有的储户则以败诉收场。

    “银行和储户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律师王旭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在代理朱先生案件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一再说明这一点,但这样的法律事实在现实面前,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银行多给钱 储户被诉不当得利

    当储户的账户存在安全风险,或是无故被盗时,银行可以说一句:“是你自己没有保护好你的账户信息和密码。”可是,当银行“有错”在先,多给了储户不属于他们的钱时,银行仍可以威胁储户,将钱还回来。

    这种霸道的服务风格,如何不令人窝火。信任的建立并不容易,但是信任的破灭并不需要很多次,一次的经历就足够了。

    浙江杭州的邵女士,近日接到银行的追讨电话,为她办理取款业务的女柜员说:“(10月)22号那天,你多领了1万块钱。尽快把钱还回来,你的行为涉嫌不当得利……”

    接到电话的邵女士感觉蒙了。在萧山开烟酒礼品商行的邵女士,当天从批发商许先生处进了一批红酒和保健品,应付货款13万多元。

    邵女士说,她先在店里把零头付掉,再到银行去取大笔金额。拿到现金后,马上直接转交给批发商。“做我们这行,进货一直都是这么交易。”

    而取款当时,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她拿到成捆的钱之后,并没有数就直接交付给批发商了。当得知银行多给了她1万元时,钱已经几经转手,很难寻回了。

    “银行失误,难道需要客户来埋单吗?”答案是肯定的。

    今年8月份,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22400元时,被银行柜员错给成24000元。发现失误后,银行为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钱,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定秦小姐多拿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应3日内返还。

    秦小姐向法治周末记者说起这段经历时,记者仍可以从她的声音中听出她的不平和疑惑。她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过错。当时银行出具了一张“取款金额22400元”的凭证,她出于信任,没数钱就离开了。而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在这件事情上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我至今仍然都不知道我有没有多拿那1600元”。秦小姐说,“银行没有出具一个让我信服的凭证证明,就说把钱给我了。”

    如今,事隔两个多月了,秦小姐还没有把1600元还给银行。对此,秦小姐说:“我想还也不知道去哪里还啊。案子结束后,银行没有找过我,法院也没有找过我。审判结果也是我自己去拿的,也没有人提醒我。”

    秦小姐的丈夫徐先生说起银行的行为,仍然感觉忿忿不平:“储户是弱势的,银行太强势。”秦小姐依然记得电话中银行职员对她的威胁,“威胁要封我的卡,还找到我单位的领导,我很气愤。似乎是无论我有没有多拿银行的钱,都要把钱给他们似的。”

    秦小姐的案子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银行的失误,该不该由客户承担”的争议。

    “假如银行少给了钱,你只要离开柜台,他们就不承认了。那么反过来,银行多给了钱,离开柜台后为什么要储户负责呢?这是霸王条款。”网友“江水杨歌”质疑道。

    最极端的案例发生在2006年4月。由于ATM机系统出错,打工者许霆从广州市商业银行“合法地”取走了非自己的存款17万多元,被司法机关定为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宣判后引起很大争议,经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声援,案件被发回重审,许霆被改判获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73826元。

    看多了种种纠纷,当突然“天上掉下来馅饼”、账户里多了1700多万元时,河南郑州一家小店的王老板,没有欢喜,只有满心焦虑,“想还钱还被推来推去”。

    今年9月中旬,王老板接连收到394条短信,显示他账户总共多了1700多万元。倍感焦急的他来到银行查询,得知是真的。他向柜台人员说明情况,柜台人员让他拨打银行的客服热线反映。客服人员又告诉王老板,此事应该咨询开户的银行网点。

    银行“霸王条款” 服务以自身利益为先

    几年前,银行窗口柜台上多摆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识牌,标识牌的后半句,看起来格外刺眼,这也成为民众攻击银行“霸王条款”的典型案例。

    倘若银行少给了储户钱,就是“离柜概不负责”;而倘若银行多给了储户钱,不仅不是“对丢失的钱不负责任”,而且是“对银行曾出的失误,以及造成的相关损失”都不负责。

    近些年,刺耳的后半句基本都已经撤去了,“现金当面点清”的标示依旧在。通常,银行大厅都安装了点钞机,客户可以去复核、查点。

    但使得客户去复核钞票数目的并不是这个标示,而是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一系列行为案例,储户替银行担了责任。

    今年9月份,媒体曾通过网络对16214人进行调查,其中86%的受访者认为当下银行霸王条款较多。

    有媒体总结:银行的霸王条款,可以包括信用卡全额罚息;现金误存信用卡,取现收手续费;办卡时承诺的优惠随意变更;刷卡消费被“强制分期”;银行少给钱“离柜概不负责”,多给钱却状告客户“不当得利”等。

     有网友吐槽:“银行做错过什么?银行比上帝还上帝,永远都是对的。”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认为,银行用一些条款来“防身”无可非议,但不能因为考虑自己的利益,就忽视储户的利益。

    “银行规定‘现金离柜概不负责’有霸王条款之嫌。既然规定了,依照合同法,也应该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管银行多给少取,都一视同仁地落实‘离柜概不负责’才公平。”吴景明说。

    银行的各种“霸王条款”引起百姓诸多不满。“霸王条款”并非真的是一些条款,而是在面对储户,对待储户时,部分银行所持有的态度。银行并未将每一个客户,当成平等的服务对象,在遇到和储户之间的纠纷时,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储户的利益。长此以往,成了银行高高在上,一直是强势的规则制定者的形象,银行和客户之间是扭曲的服务关系。

    “银行本身有失误时,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吴景明告诉记者,在国外发生类似情况,银行一般会向社会发布公告,数额不大的,可以返还,也可以不还。“但在我国,目前有过错一方不承担责任,却让无过错一方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很多银行业法律系统,还没有更好地照顾到弱势一方的利益。”

    联想到轰动一时的“许霆案”,无独有偶,2011年年初,英国汉普郡小镇米尔福德的一台ATM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有数百名顾客趁机多取款,甚至反复取款。不过,银行表示,顾客们可以保留这笔“天上掉的馅饼”,不追求顾客罪责,因为错在银行,顾客不必为此负责。

    有专家认为,这件事和“许霆案”不能简单地套在一起,否则会对民众有一个很大的误导。“利用金融机构的漏洞去恶意取款,这种不当得利都是违法行为。”该专家强调。

    然而,撇开储户的“恶意取款”行为,从社会价值的角度来讲,两个案子中银行态度的对比,是显而易见的。英国的银行有错在先的前提下,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起损失,同时赢来了客户的信任,为银行的长期投资做准备。

    中国的银行在与储户发生纠纷时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只顾追究客户的责任,对维护银行利益很积极,但对普通客户的利益却很漠视。近日发生的一则故事就是最好的注脚。

    南京市民王小姐,在下关区建宁路300号一家银行自助取款机前取款,结果银行卡被吞。她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但等了50分钟左右也没能等来工作人员。王小姐一气之下,谎称取款机往外吐钱了,结果5分钟不到,银行一名保安来到现场,并通知了一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家中打车急匆匆来到现场,将王小姐的卡取出。

    面对外界的一再指责,银行也感觉很“委屈”。一位从事银行业30多年的中层管理人员说,许多年前,你说银行是垄断行业我赞成,可是如今银行也面临巨大竞争压力。她形象地说“当年我们是站着放贷,现在我们是跪着放贷”。

    汪旭律师也谈及一个现象:根据他的观察,还有法律界朋友们之间的讨论,2005年到2009年之间,银行和储户的民事诉讼案件还比较多,是一个高峰期,后来就渐渐减少了。可能是因为银行管理系统、服务系统更完善了吧。

     在垄断逐渐被打破,市场竞争愈激烈的环境中,赢得客户就是赢得市场。银行该如何调整思路和规则,怎样建立与储户的平等关系,服务于客户,服务好客户,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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