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银保合作实现持续盈利


  • 来源:金融时报
  • 作者:肖扬
  • 时间: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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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行业新闻

    2011年7月22日,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在上海揭牌。作为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国内首批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之一,建信人寿在揭牌之初即被寄予了探索银保合作新路、打造保险业服务标杆的期望。

    整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建信人寿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各界交出一份靓丽的答卷: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公司财务口径保费收入40.8亿元,总资产204.5亿元,个人客户数77万人,分别比股权转换前的同期数据增长943%、366%、142%;各类分支机构49家;原保费市场排名由股权转换前同期的38名提升至17名;投资收益率达4.88%;偿付能力充足率970%,远高于中国保监会充足Ⅱ类标准;今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6347万元,同比增长256.5%......

    尽管建信人寿成立时间不长,且近两年来中国保险市场面临低迷期,但与之相反的骄人成绩,用建信人寿总裁赵富高的话来说:“我们就是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办成具有"银行特色的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保障本质,围绕服务特色、理赔特色、产品特色以及销售特色四个方面为主要管理理念,寻找出规模与价值的平衡点。"

    提升保险核心价值 树立服务诚信“观”

    赵富高认为:“银行系保险公司应当将自身定位为控股银行客户服务链条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母行的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定位,同时在"银行系"上做足文章,主动融入银行的发展战略。只有体现出"银行系"特色,才能在充分整合利用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协同发展。在发展初期,应树立全公司的”诚信观“,提升服务客户能力,是迅速体现保险的价值所在。

    在公司揭牌之初,建信人寿的一大目标就是成为“同银行一样讲信用”的保险公司。为此,建信人寿着手建立诚信文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治理销售误导上重拳出击,坚决杜绝“存单变保单”。赵富高介绍说:“公司不仅全面贯彻中国保监会的各项要求,还加强售前、售中、售后诚信教育,与每位销售人员签订《诚信销售承诺书》,做到销售过程中"不夸大保险收益、不承诺分红收益"等"销售十不准"要求,把销售人员的个人业绩同诚信联系起来,在消费者后投保一年内只要证实投保存在误导,一律对销售人员进行问责。”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建信人寿加大客户回访力度,确保客户知晓权益。凡是回访不成功的,将会影响到销售人员业绩。通过上述这些举措,建信人寿有效地防止了销售误导,树立了全公司的“诚信观”。

    为最大程度增强客户满意度,建信人寿还建立了全新的投诉处理机制,规定投诉处理流程每个环节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对于重大投诉、重复投诉,建信人寿总裁亲自处理,以最大的诚意给予消费者保障。根据监管机关发布数据,截至2012年,建信人寿保持低投诉率。

    辛勤耕耘必将硕果累累,建信人寿用实际行动充分践行了自己的口号:“善建者行,守信者远”,用心营建消费者的美满明天,用诚信坚守着对消费者的每一份承诺。

    善建者方知固本 理赔树立企业信誉

    “理赔是保险作用的最终体现,与客户的权益密切相关。要通过及时、准确的理赔来树立企业信誉,只要是应该理赔的,就要争分夺秒地去赔;发生出险后要快速理赔;可赔可不赔的通通理赔”。正是基于建信人寿总裁赵富高在公司开业之初确立的理赔观念,建信人寿的客服人员开足了马力。只要在保障范围之内的,要争分夺秒去赔,在最大程度上让客户满意。

    建信人寿在这种服务理念指导下,出台了多项快速理赔举措,强化了重大案件“主动出击”机制。为了提高理赔速度,对重大灾害事故的理赔,建信人寿除了开通电话、微博报案,还设立了专职信息搜索人员,监测各类重大事故灾害,发现后立即开展受灾客户排查,对只要是初步符合理赔条件的客户立即预付理赔款,也创下了多次重大事故当日完成理赔的记录。

    2011年9月,上海地铁十号线事故后,建信人寿当即派出多路调查人员赴医院寻找受伤客户,并在当晚上门完成理赔,成为该次事故中首例完成理赔的保险公司;

    2011年11月,上海浦东上南三村发生伤人案件,获知客户受伤后不到两小时,建信人寿立即派人前往伤者就医医院先行垫付理赔款;

    2012年8月,建信人寿为一名投保“贷无忧”的出险客户赔付500万元,创下国内意外险首家单人单笔赔付金额最高纪录。2012年6月,山东一名客户在建信人寿投保了“贷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同年8月,这名客户在野外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接到报案后,建信人寿立即组织对该案件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客户符合意外身故理赔条件,建信人寿迅速办理了全额赔付。

    从上述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建信人寿在提升客户体验上可谓不遗余力。

    正如总裁赵富高所强调的“公司信誉要像银行信誉一样可靠”理念,建信人寿通过优良的理赔服务,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支持。同时,由于建信人寿与建设银行业务保持高度衔接,对建行客户的服务体验有针对性的优化,这也使得同样是理赔款的给付,建信人寿到账的速度更快;在投保建信人寿时,手续也更加便捷。

    回归保障本源 找准协同发展突破口

    建信人寿作为建设银行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上重要的保险支柱,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在保险产品设计上,建信人寿提出了“回归本质”策略,开发了一批保障范围广、保障额度高的产品,初步形成具有银行系保险特色的产品体系。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险产品,尤其是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普遍存在着产品定位模糊、强化短期限储蓄替代、弱化保险保障的问题,不能有效满足客户的保障和长期储蓄需求。

    “银行系保险公司要实现产品创新,必须开发并销售真正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也就是在产品设计上做到"回归、前瞻、融合"三点。”赵富高对此表示,要回归保险产品有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特性,一是回归保险保障功能,通过保障类产品来满足银行客户的风险管理需求;二是回归长期储蓄功能,通过长期储蓄类产品实现和银行大多五年期以内的储蓄产品和理财产品之间的区隔。要紧扣社会发展趋势,前瞻性地推出能够满足客户养老和健康保障需求的产品。同时,要着眼于银行已推出的产品或服务项目探寻伴生潜在需求,设计出能够有效融合的产品。

    与此同时,银行系保险公司实现产品创新的另一个维度是在产品开发流程上加强与银行的对接和协同,开发设计出满足银行客户需求的产品,尤其是在产品开发阶段就兼顾考虑如何实现产品、销售和服务流程的对接与融合。为此,建信人寿与建设银行联合开发推出“建信人寿龙卡”联名卡,将保险产品和银行卡有机融合在一起,一张银行卡同时兼具储蓄理财和风险保障的双重功能,一经上市便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赵富高认为,从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来看,银行系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保险产品所具有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特性,填补控股银行整体理财规划中的相应空白,通过有效的协同机制,为控股银行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一站式金融理财规划服务和保险产品。因此,要明确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当前发展定位具有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把握住对控股银行的价值贡献所在,控股银行如看到价值自然会主动地推进协同,避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所带来的低效和延误;二是确定实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协同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银行系保险公司从满足控股银行客户综合化金融需求的角度强化自身优势、建立有效对接,扬长避短,从而实现自身发展和集团效益、客户利益之间的“三赢”局面。

    渠道发展各显特色 市场开拓成就显著

    自建信人寿揭牌之后,建信人寿深入推进多元化渠道发展策略,整体销售能力不断提升,渠道发展各显特色,公司整体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据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建信人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新业务标准保费快速增长,同比增速高出新业务规模保费19个百分点;银保渠道期缴占比14.1%,同比提升3.5个百分点;个险期缴占比由去年同期的72.0%进一步提升至73.6%。

    成立两年来,建信人寿重点加强了银保和团险渠道建设,为银行客户及各企事业单位量体裁衣、个性荐“保”。同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销售能力,全面加强与建行的销售联动。一方面与建行网点合力开展季度联合营销活动,另一方面走进建行销售队伍,组织开展“一点一人”销售培训、“英才计划”管理培训等培训项目。

    2012年以来,建信人寿团体业务初步建立了与建行多个部门的总对总合作模式,并在全辖实现了建行渠道对接的全覆盖。初步建立了以建行渠道为核心、综合开拓为补充的团险销售模式,建立了一支规模在200人左右、具备银行客户开拓技能的销售队伍。同时,意外险主打产品“贷无忧”完成了在银保通系统上线,实现了在银行网点的现场出单,更加有效嵌入建行销售产品和销售流程,业务规模呈现逐月递增趋势。

    与此同时,个险渠道发展稳中有进。一方面为稳定人才队伍,建信人寿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升绩优人力占比和队伍产能,夯实发展基础;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综合开拓业务,从而使交叉销售“龙行无忧”产品取得了良好业绩,销售建行信用卡业务全面启动,为渠道发展注入了新动力(310328,基金吧)。

    2012年,建信人寿电销业务在山东试点成功上线,并于2013年启动网销业务。建信人寿还积极探索高端业务,成立了高端业务部,顺利完成与建行财富中心和私人银行对接,成功启动面向建行高净值客户提供保险定制化服务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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